神池交警:中秋夜飲酒駕駛者被拿下
輿情忻州9月14日消息 中秋節(jié)家庭團聚、探親訪友、親朋聚會,喜慶之余觥籌交錯,喝酒助興是常理之事。但部分駕駛員僥幸心理作祟,酒后仍然開車上路。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酒駕引發(fā)的道路交通事故,神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中秋夜查酒駕,護衛(wèi)道路安全不打烊,八月十五當天查獲兩起酒駕交通違法行為。
9月10日,神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龍泉中隊在縣城區(qū)重點路段設(shè)置臨時檢查點,通過快速排查設(shè)備對過往車輛進行嚴格檢查。于當日凌晨0時52分,劉某駕駛牌號為豫J68***小型吉利轎車行駛至神池禮堂路,民警對其呼吸式測試,發(fā)現(xiàn)有飲酒駕駛行為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一百零四條第三項、第一百零五條給出相應處罰。
在此,神池縣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,要牢固樹立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的交通安全意識,不要存在僥幸心理。
當日凌晨5時52分秦某駕駛牌號為晉AK1***白色小型別克牌轎車行駛至神池禮堂路,闖入民警夜查酒駕現(xiàn)場,民警當即對其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其屬于飲酒駕駛。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,《山西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,擬對其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,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。
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
遵守交通法規(guī)
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確選擇
再次提醒您牢記
責任編輯:丁麗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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