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五寨交警大隊查獲1起酒駕嚴重違法行為
時間:2019-05-06 09:07:24
來源:五寨交警大隊
4月29日,山西省五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李家坪中隊民警在轄區(qū)開展夜查行動,查獲1起酒后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消除了道路交通隱患,有效地凈化了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當日21點19分左右,民警在五寨縣城新建路在對過往車輛進行排查時,發(fā)現張某眼圈發(fā)紅,滿身酒氣,其駕駛的晉HV8***小轎車內也有濃濃的酒味,隨即在詢問過程中,初步認為張某有酒后駕車嫌疑,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,其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54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張某對檢測結果無異議,并在檢測單上簽字。
民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及《山西省實施辦法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(guī)定(17121),對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給予罰款1000元,駕駛證記12分,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。
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社會危害性極大,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,開車不喝酒,千萬不要心存僥幸,以身試法,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責任編輯:珂珂
分享到:
互聯網輿情忻州版權及免責聲明:
1、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互聯網輿情忻州” 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互聯網輿情忻州(本網另有聲明的除外);未經本網授權,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、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經與本網簽署相關授權使用協(xié)議的單位及個人,應注意該等作品中是否有相應的授權使用限制聲明,不得違反該等限制聲明,且在授權范圍內使用時應注明“來源:互聯網輿情忻州”。違反前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2、凡本網注明 “來源:XXX(非互聯網輿情忻州)” 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3、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
※ 網站聯系電話:18295883981 郵箱:hlwyqxz@163.com
1、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互聯網輿情忻州” 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互聯網輿情忻州(本網另有聲明的除外);未經本網授權,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、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經與本網簽署相關授權使用協(xié)議的單位及個人,應注意該等作品中是否有相應的授權使用限制聲明,不得違反該等限制聲明,且在授權范圍內使用時應注明“來源:互聯網輿情忻州”。違反前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2、凡本網注明 “來源:XXX(非互聯網輿情忻州)” 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3、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
※ 網站聯系電話:18295883981 郵箱:hlwyqxz@163.com
相關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