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的政策解讀
輿情忻州12月24日消息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,根據(jù)《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關于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》(晉政辦發(fā)〔2023〕61號)要求,忻州市編制了《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,為更好地理解和貫徹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對《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(以下簡稱《應急預案》)解讀如下:
一、編制背景及意義
2023年9月28日《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修訂發(fā)布,對全省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作出了調整。忻州市修訂形成《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,修訂預警分級標準,增加臭氧重污染應急,優(yōu)化應急響應措施,健全應急響應機制。
二、總體目標
提高預防、預警、應對能力,指導各縣(市、區(qū))及時有效預防和應對重污染天氣,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應急預案》共有七大部分。
第一部分為總則。明確《應急預案》的編制目的、工作原則、編制依據(jù)、適用范圍和預案體系。
第二部分為指揮體系。明確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體系由市、縣兩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,明確了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設立工作組。
第三部分為預警預報。按照首要污染物將預警分為:細顆粒物(PM2.5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,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、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;臭氧(O3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;二氧化硫(SO2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。對監(jiān)測預報、預警發(fā)布、預警調整、預警解除等作出了相關規(guī)定。
第四部分為應急響應。明確了發(fā)布黃色預警、橙色預警、紅色預警、臭氧預警、二氧化硫預警時,所對應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。并對信息報告、信息公開、響應終止作出了相關規(guī)定。
第五部分為總結評估。明確應急響應結束后,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對應對工作進行總結,評估應對效果。
第六部分為應急保障。明確從組織、經(jīng)費、物資、預報能力、信息聯(lián)絡五個方面保障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順利開展,重污染天氣得到妥善應對。
第七部分為附則。主要對名詞解釋、預案管理、預案實施時間進行了說明。
四、修訂主要內容
(一)細顆粒物(PM2.5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條件變化
(二)二氧化硫(SO2)為首要污染物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啟動條件變化
原預警條件:當監(jiān)測或預測到二氧化硫小時濃度超過500微克/立方米、650微克/立方米、800微克/立方米,分別向相關區(qū)域發(fā)布黃色、橙色、紅色預警。
現(xiàn)預警條件:當預測或監(jiān)測到各縣(市、區(qū))二氧化硫小時濃度超過150微克/立方米時,應采取應急管控措施。
(三)增加以臭氧(O3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相關要求
1、臭氧(O3)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不分等級,以預測日AQI>200或日AQI>150持續(xù)48小時及以上為啟動條件。
2、臭氧(O3)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,在嚴格執(zhí)行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措施的基礎上,對工業(yè)源污染減排、生活源污染減排、移動源污染減排等方面提出了管控要求。
責任編輯:丁麗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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